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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
1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有哪些 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。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;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;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。
2、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;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;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;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。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。
3、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如下: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、决定或者通知后,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
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;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、决定或者通知,当事人不服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经审查,确属主体不适格的,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。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: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。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、决定或者通知后,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你再到上一级法院进行程序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不予受理的:没有协议的。就是说没有签订仲裁协议的,双方是没有合意仲裁的;不属于管辖范围的。
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。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存在法定排除情形的,应当不予受理,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书。
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
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:超过诉讼时效期限、无争议,或者存在其他的法定排除情形。当事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九条: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,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受理,并通知申请人;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,并说明理由。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: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。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,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、决定或者通知后,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
1、第七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仲裁审查申请,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。决定受理的,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。
2、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审理法定的劳动争议案件,如果双方争议的事项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内容,不是劳动争议,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。
3、依照法律规定,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,应当给当事人出具“不予受理通知书”,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,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